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(以下简称“学院”)来华留学生(以下简称“留学生”)住宿管理,维护留学生公寓正常秩序,保障留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》《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》,以及《陕西省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(试行)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学院注册学习并入住学院留学生公寓的留学生。
第三条 留学生公寓是学院为留学生提供的住宿场所,实行公寓化管理。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留学生公寓的总体管理,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公寓的日常维护和服务。
第四条 留学生应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、校规校纪以及公寓管理规定,尊重中国文化习俗,维护公寓秩序,爱护公共设施,共同营造安全、文明、和谐的住宿环境。
第二章 预定、入住与退宿
第五条 学院正式录取的外国留学生,原则上要求在学校留学生公寓住宿,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在校外住宿的,需提交申请,获批后方能在校外住宿。
第六条 留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、合法、有效的护照和签证等材料到国际教育学院办理入住手续,签订住宿协议,缴纳住宿费用,领取宿舍钥匙。
第七条 留学生应按照学院安排的宿舍和床位入住,不得擅自调换宿舍或床位。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,须向国际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调换。
第八条 留学生学习结束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、搬离公寓。退宿时,应提前一周向国际教育学院提出申请,办理退宿手续,结清相关费用,交还宿舍钥匙,并配合公寓管理人员进行宿舍物品清点。未在规定期限内搬出,公寓有权强制将其搬出。
第三章 护照签证、住宿登记与核销
第九条 留学生入住公寓后,应在24小时内主动配合国际教育学院工作人员,持护照、签证、住宿登记表等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住宿登记手续。
第十条 留学生住宿期间必须持有合法有效护照及签证。护照和签证延期、换发或有其他变更的,须重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。
第十一条 留学生退宿时,应持退宿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住宿登记核销手续。
第四章 行为规范
第十二条 留学生不得有违反中国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;不得在校内场所进行各类宗教活动;不得在宿舍内从事赌博、酗酒、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活动;不得从事违反校纪校规的活动。
第十三条 留学生应当和谐相处,遵守公寓作息时间,保持宿舍安静。不得在公寓内有酗酒、打架斗殴、辱骂他人、大声喧哗等干扰他人学习生活的行为;不得在公寓内吸烟、乱扔烟头。
第十四条 留学生应安全用水用电,节约水、电资源,养成“人离关水断电”习惯;公寓内严禁私自拉电线、接电源;严禁私自拉水管、接水源。
第十五条 公寓内设置公共厨房,配备一定数量的电磁炉、微波炉、电冰箱等电器,留学生自行做饭须在公共厨房内,不得在入住房间内做饭。
第十六条 留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,未经允许不得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。
第十七条 留学生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,妥善保管个人财物,离开宿舍时应锁好门窗。
第十八条 留学生应遵守公寓消防安全规定,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明火、违规电器,不得私拉乱接电线。
第十九条 留学生应配合公寓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,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。
第二十条 留学生应保持宿舍及公共区域的卫生,定期清理垃圾,保持环境整洁。公寓管理人员将每周检查宿舍卫生情况,不合格者将给予警告并要求在3日内整改。连续两次检查不合格者,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。
第二十一条 留学生接待访客需提前向公寓管理中心报备,访客进入公寓需登记并出示有效证件。访客不得在公寓内过夜,且访客时间不得超过晚上22:00。
第五章 紧急情况处理
第二十二条 如遇火灾、地震等紧急情况,留学生应按照公寓内的应急疏散指示迅速撤离,并听从公寓管理人员或相关工作人员的指挥。
第二十三条 留学生如突发疾病或受伤,应及时联系校医院或拨打急救电话(电话号码:120),并通知国际教育学院。
第二十四条 如发现宿舍设施(如电器、水管等)出现故障,留学生应及时向公寓管理中心报修。
第六章 处罚
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留学生,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、严重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、开除学籍等处分。
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留学生,学院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
第七章 附则
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。外文版本仅为帮助学生理解规定内容,最终解释与执行以中文版为准。
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