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是学院对外交流工作的归口管理和服务部门。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与港澳台办公室合署办公,主要职责包括:

一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规定,制订外事工作规章制度、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

二、负责统筹与国外院校、科研机构、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,支持和协助二级学院开展对外交流工作;

三、负责策划、拟订、组织实施学院出访计划。负责因公派出人员的材料审核、报批,协助办理出国手续,并做好出国前的安全教育和回国后的相应管理工作;

四、负责策划、组织、实施与国(境)外友好院校间的师生交流、代表团来访等工作;

五、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规划、申报、实施及管理工作。负责国际会议的审核、统筹、报批,协助校内主办或承办单位做好相关服务和管理工作;

六、负责长、短期外籍教师(专家)的聘请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;

七、统筹外国留学生的招生、培养等工作;

八、负责外事公文、函件、资料和档案的管理,负责外事宣传、保密及有关外事安全工作;

九、负责学院英文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;

十、负责对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工作;

十一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办公地址:陕西省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崇文南楼十层,电话:029-33152053 传真:029-33155325